首页 > 公告公示 > 正文
嘉定区朱桥学校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9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5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业区实际,现就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工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少年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s://shrxbmwx.edu.sh.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计划外自行招生,小学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初中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领导小组

组长:王燕萍

组员:周玲、杨惠芳、施红梅、黄英、田叶民、何飞跃

三、小学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工业区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过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工业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工业区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到工业区教委审验。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工业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工业区《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根据《2021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工业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工业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二)入学信息登记

4月8日-4月23日,在工业区就读大班的适龄儿童家长(叶城幼儿园、清水颐园幼儿园、朱桥幼儿园、娄塘幼儿园、协和南苑幼儿园)可在幼儿园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在工业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工业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4月23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4月23日前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重要依据。各登记点及时告知家长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4月8日前,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材料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三)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此处公办小学指公办纯小学、公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四)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5日为工业区公办小学验证日。学校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第二批验证:5月30日为工业区公办小学验证日。学校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明。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出生证、《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学校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等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五)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四、初中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工业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经现就读小学在2021年4月13日前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过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工业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13日前将廉租房相关材料、户口簿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工业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工业区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2021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工业区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工业区户籍或持有工业区《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工业区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嘉定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我校五年级就读的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13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携带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区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8月10日前,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二)信息核对

4月2日-4月13日,工业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到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和更正截止日。

5月23日,工业区教委、学校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等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三)公办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发放

4月13日前,现就读小学须向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公办初中告知书

(四)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各初中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家长须带领学生,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学校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五、公布联系方式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s://shrxbmwx.edu.sh.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咨询电话:

     工业区教委:5916356 39966627

监督电话:59162090

朱桥学校:59968912


联系地址:嘉定工业区嘉朱公路1715号

 

上海市嘉定区朱桥学校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嘉定工业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嘉定工业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告示

3.嘉定区朱桥学校划片学区

附件1:

 

嘉定工业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3月25日

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3月20日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3月26日

公布2021年工业区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3月30日

召开学校、村居招生工作培训会议。

4月2日-13日

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

4月8日-4月23日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家长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学生照片。

4月13日

1、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截止日。

4月23日

1、全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2、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4月26日-4月30日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4月30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4月28日)。

5月15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5月20日起

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5月23日

组织辖区内公办初中学生验证。

5月30日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6月底

初中第二批验证。

8月10日

1、受理就近入学学生申请入学手续截止日。

2、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附件2:

嘉定工业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告示

根据《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嘉定工业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嘉定工业区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小学阶段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年满六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2、入学信息登记

(1)申请方法(分两类对象)

A.目前就读于工业区幼儿园叶城幼儿园、清水颐园幼儿园、娄塘幼儿园、朱桥幼儿园、协和南苑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4月8日-23日(工作日)携带有关材料至就读幼儿园,登记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B. 外来申请就读的适龄儿童

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地址

电话

4月8日

 

叶城小学

普惠路350号

69529561

朱桥学校

嘉朱公路1715号

59968912

娄塘学校

娄塘路789号

59543153

4月13日、20日8:30-11:00

叶城小学

普惠路350号

69529561

朱桥学校

嘉朱公路1715号

59968912

娄塘学校

娄塘路789号

59543153

4月9日-23日

8:30-16:30

教委

嘉唐公路1518号

59163565

2)随迁子女信息登记的材料

①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整本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③居住证明。

购房的提交辖区内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为本人或直系亲属);

租房的需提交以下材料: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村(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单》;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④父母(或父母一方)缴纳社保的始终年月完整记录原件。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台胞子女就读申请表、外籍人士入境登记表、港澳台与外籍人士在沪工作证明,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外省市户籍儿童家长如果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通知书》,入学儿童应列入随员名单,否则该通知书不予认可。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复验报名:

(1)复验时间:5月15日公办小学第一批复验8:00-16:00

               5月30日公办小学第二批复验8:00-16:00

(2)复验地点: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统筹安排,家长凭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s://shrxbmwx.edu.sh.cn/)的通知带孩子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验和报名。

(3)复验报名所需材料:同入学信息登记的材料。

(二)初中阶段

1、招生入学对象

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五年级学生。

2、申请方式:(分两类对象)

A.目前就读于工业区学校的学生                

在工业区各小学的五年级学生,须于4月13日前,到原就读小学完成入学关键信息核对和更正工作,4月13日为截止日。

随迁子女小学五年级学生,选择在工业区接受初中教育的,须向所就读学校领取《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嘉定就读申请表》,于4月13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并交学校初审。

B. 外来申请就读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3、复验时间:5月23日为公办初中复验日。

4、复验地点:南苑中学、娄塘学校、朱桥学校。

(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园开放日”安排如下:

3月20日,工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四)、注意事项

1、4月23日为小学信息登记统计截止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变动。

2、随迁子女所持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3、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的申请。

 

附件3:上海市嘉定区朱桥学校划片学区

上海市嘉定区朱桥学校

嘉定工业区汇旺社区、汇珠社区、天华社区、越华社区、新宝社区、灯塔村、旺泾村、雨化村、朱家桥村、黎明村、白墙村、竹桥村、汇源社区(筹)。